出租車新政:經營權使用費取消 份子錢有望降低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
——數量管控不再“鐵板一塊”?
【意見】
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特點、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汽車。
【解讀】
在中國不少地區,出租車數量十幾甚至二十年沒有發生調整。例如,1994年以來,北京市出租車總量一直控制在6萬多輛的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是否意味著出租車總量將放開?
王浩分析稱,以往對出租車數量管控最大的問題在于沒有動態調整機制,一些地區出租車數量多年不變,原有的市場形成利益固化。但未來伴隨市場化自動調節,這一局面有望打破,一些行業參與者也會對市場進行預判,避免盲目進入,無序競爭。但他強調,由于出租車運營模式特點,動態調整并不意味放開出租車數量管控,特別是像北京這樣的大城市。
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建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出租車將告別“低價時代”?
【意見】
綜合考慮出租汽車運營成本、居民和駕駛員收入水平、交通狀況、服務質量等因素,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平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健全作價規則,完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辦法,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系的杠桿作用。
【解讀】
王浩指出,目前中國的出租車普遍處于低價運營,甚至被當作上下班的公共交通工具,使得供遠小于求。動態調整意味著未來的出租車運價將能回歸合理水平。但他也強調這樣的調整需要動態評估,因為過高的運價會導致市場需求大幅減少,影響出租司機的“飯碗”。
7月28日,網約車巨頭滴滴和Uber(優步)在約車平臺軟件上發表回應。中新社記者 張云 攝
巡游車、網約車融合發展
——兩者之間非此即彼?
【意見】
鼓勵巡游車經營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兼并、重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實行公司化經營,實現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解讀】
網約車獲得合法化地位,是否意味著傳統出租車將面臨被淘汰命運?對此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評價稱,網約車和巡游車誰代替誰,現在還沒有定論,兩者各有所長,更多是兩種業態相互促進,由市場、乘客來做最后的選擇。
而在王浩看來,傳統巡游車市場需求仍在,揚手招車的打車模式令巡游車在城市核心地區運行效率更高。此外,對乘車路線有私密性要求的乘客或者是老年乘客,對傳統巡游車仍有需求,而巡游車閑時也能通過網絡平臺獲得訂單。兩者融合發展會給民眾提供多元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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