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標被指為逃債偽造股東死亡 后者現為公務員

          2016-10-14 15:24:01 來源: 鳳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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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一橫”的派出所公章

          在陳光標這些未散的疑云中,總是繞不過“制造假公章”。

          據知情人士透露,陳光標在這5起賠償案中提供的死亡證明上的公章似造假。

          今年3月,陳光標的江蘇黃埔公司查出偽造公章170多枚。據媒體報道,這些假章涉及慈善總會、民政部門、商務部門以及法院等部門。該公司一名副總還向警方交代,制章機是兩年前在陳光標的同意下公司購買的。目前假章一案,公安機關還在審理中。

          近日,記者從相關渠道獲知,上述知情人提供的“死亡證明”和作為證據提供給法庭的死亡證明并無二致。

          知情人提供的陳服“死亡證明”。

          2001年、2014年、2016年的戶籍公章“公”字多一橫。

          “北京時間”對比了三本分別蓋有2001年、2014年、2016年泗洪縣天崗湖派出所公章的戶口簿發現,三個不同時期的印章細節上均一致,而“死亡證明”上的印章卻與上述三個印章有差別,其中最明顯的差別為:戶口簿印章印記上的“公”字在書寫第二筆“捺”的時候會有一筆短橫,而死亡證明上卻沒有。

          泗洪縣天崗湖派出所管理戶籍科的派出所副所長王志稱,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原件,拿到相關鑒定單位才能判斷印章的真偽。但他同時表示,照片上的印章同目前派出所使用的印章有些微差別,主要是部分字的字體有不同。

          該派出所所長劉永斌也表示,沒有權威機構的鑒定,他表示不能辨別真偽,但印章上的字體應該是不會有變化的。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師表示,如果偽造印章屬實,則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可對犯罪嫌疑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時間”連續兩天通過致電和發短信等方式聯系陳光標,均未收到回應。在發稿前夕,陳光標終于回復稱,“整個事情都是假的,我不知道誰在陷害我”。

          (原標題為《“好人涼茶”已“死”股東現身陳光標偽造了死亡證明?》)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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