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脅迫未成年人賣淫案:5嫌犯不滿18歲 2官員涉案

          2016-11-16 09:34:53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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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biāo)題:少女歧途| 湖南慈利縣引誘未成年人賣淫事件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認(rèn)定,該案3名受害者中有2人未滿14歲,1人剛滿14歲。而被判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人在案發(fā)時不滿十八歲。

          10月27日,湖南慈利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引誘、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進(jìn)行宣判。其中5名被判刑的嫌疑人,在案發(fā)時尚不滿十八周歲。圖片來自網(wǎng)絡(luò)。

          文|新京報記者 安鐘汝 實習(xí)生 黃馳波

          11月初,楊大明在看守所見到了女兒秀秀,秀秀說,她想上訴,想出來繼續(xù)上學(xué)。楊大明沒有說話,秀秀接著說,“給我配一副眼鏡吧,這里有學(xué)習(xí)班,我可以多看點書。”

          10月27日,湖南慈利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引誘、強迫未成年賣淫案進(jìn)行宣判,秀秀因引誘、介紹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包括秀秀,該案共有十余人被依法處理,大部分為未成年人,其中7人被刑事處罰。這7人中有5人在案發(fā)時不滿十八周歲。秀秀今年17歲,是一名高中生,是案件的主犯之一。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認(rèn)定,該案3名受害者中有2人未滿14歲,1人剛滿14歲。另外,該縣國稅局原黨組成員、紀(jì)檢組長劉某,及該縣消防大隊原教導(dǎo)員李某2名公職人員涉案。目前,劉某已被撤銷職務(wù)、開除黨籍及公職,李某已被免職。

          三名受害人為在校生

          2016年5月中旬,慈利縣公安局接到該縣居民李江報警,稱其女兒文文被一群年輕人毆打。

          原本看似是一起未成年人霸凌事件,但慈利警方根據(jù)線索倒查,牽出了一樁10余名未成年人涉案的賣淫案件。

          李江告訴剝洋蔥,5月15日下午,四五名年輕人來到家里,其中包括秀秀、蘇蘇兩名女孩。二人聲稱,5月8日,文文騎車擦傷了蘇蘇,要求賠償4000元醫(yī)藥費。

          李江以為是同學(xué)間的小糾紛,便讓秀秀和蘇蘇去醫(yī)院檢查。

          慈利賓館是秀秀等嫌疑人介紹未成年女孩賣淫地點之一。新京報記者安鐘汝攝

          二人離開后,文文道出了實情:5月8日,秀秀、蘇蘇帶文文出去玩。文文騎著電動車,載著蘇蘇,在路上不小心與一輛轎車發(fā)生刮擦,蘇蘇小腿被擦傷。

          結(jié)果,她們把文文帶到了慈利縣大成賓館,并讓其賣淫。

          文文拒絕,要回家,被她們攔住。幸運的是,嫖客因嫌價格太高,沒有到場,才避免了一場悲劇發(fā)生。

          5月15日那天,秀秀、蘇蘇再次找到文文,繼續(xù)要求其賣淫,結(jié)果再次遭拒,秀秀、蘇蘇對文文實施了毆打。同時,因為那天的擦傷,兩人要求文文賠償4000元醫(yī)藥費。文文便帶二人回了家。

          聽完女兒的講述,李江當(dāng)即報警。

          據(jù)剝洋蔥了解,秀秀曾五次介紹三名女孩賣淫,蘇蘇兩次參與其中。

          后警方查明,除秀秀、蘇蘇外,還有多名社會青年參與“招嫖”,引誘威逼初中生賣淫。共17人涉案,其中11人未成年,其中在校生5人,輟學(xué)及休學(xué)6人。文文等3名受害人中,2人未滿14歲,1人剛滿14歲,均為在校學(xué)生。

          [責(zé)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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