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憤撞人公交司機受審時哭喊對不起 盼獲死刑

          2014-04-30 12:01:03 來源: 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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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截停就罷手 是否有悔罪表現?

          根據李某高供述、相關證人證言,當李某高駕駛車輛行至斷頭路打算減速掉頭時,前方有駕車刑警叫他停車、下車。他便馬上熄火、開門、下車,把水果刀扔在路邊,叫他們帶去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態度好。

          辯護人認為,在斷頭路時,李某高雖被警察發現,但未被采取強制措施,也沒有其他措施足以阻止其進一步行動,加上之后李某高的表現,符合自首的條件且悔罪表現明顯。

          公訴人提出,從李某高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其雖然坦白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但一直將原因歸結于公交公司,可知其在內心深處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公訴人認為,李某高對于自己將個人的利益凌駕于大眾之上,物質損失凌駕于人的生命之上的錯誤缺乏認識。況且其曾經因故意傷害罪坐牢,到如今又犯罪,說明其沒有改過之心。

          【事件回顧】

          駕空載公交車撞傷幾十人

          不滿被罰200元及寫檢討

          據佛山市順德區政府部門當時通報,2013年8月21日上午7時11分,警方接報順德區北滘鎮一輛公交車與多名行人碰撞后逃逸。

          接報后,順德區公安局立即啟動應急機制,7時36分在佛山新城百順路將肇事公交車截停,并將司機李某高(男,48歲,廣東電白人)控制。事件中,肇事司機駕車接連撞向16輛車,其中摩托車1輛、助力車10輛、自行車5輛。最后導致一人死亡、10人輕傷、18人輕微傷、17輛車輛受損。

          經公安機關初步調查,當年7月份,李某高因違反公司內部限速規定,被公司罰款200元和被要求寫檢討書,其對此非常不滿,沒有寫檢討書離開。8月份,李某高每天都給車隊調度員打電話詢問是否安排上班,由于李某高不服公司處罰,故一直沒有安排。事發當日,其私自從維修場駕駛一輛空載公交車上路撞人泄憤。

          [責任編輯:盧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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