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晉浙設立監察委員會 專家:學校醫院納入監察

          2016-11-08 10:33:08 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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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京晉浙試點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記者 沙雪良

          昨天,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個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

          方案

          建立統一和高效監察體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省級人大產生監察委員會

          《方案》指出,黨中央決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省(市)監察委員會,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建立健全監察委員會組織架構,明確監察委員會職能職責,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強化對監察委員會自身的監督制約。

          《方案》要求,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一領導。中央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試點地區黨組織要擔負起主體責任,對試點工作負總責,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省(市)委書記擔任組長。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擔當精神,密切聯系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堅決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試點地區紀委要細致謀劃、扎實推進,做好試點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具體落實。試點地區要加強調查研究,審慎穩妥推進改革,整合資源、調整結構,實現內涵發展,使改革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實效。

          背景

          中央多次提出監察全覆蓋

          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反腐敗的力度,紀檢監察作用凸顯。與此同時,也出現了“整合監察力量”的聲音。

          例如,2013年6月,中紀委駐國家糧食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趙中權就曾在《學習時報》發表文章《反腐敗要走法治化道路》,提出我國現行反腐敗機制法律缺失、制度失衡、效能乏力、力量分散,應盡快制定反腐敗法,整合反腐敗機構設置,考慮對現有分散在紀檢監察機關(預防腐敗局)、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局)等的反腐敗專門機構進行整合,建立“國家反腐敗委員會”。

          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提出:“要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今年7月14日,中央黨校《學習時報》刊發馬懷德《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文中提出將《行政監察法》更名為《國家監察法》,擴大國家監察范圍,實現監察范圍對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全覆蓋等。

          10月27日閉幕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會議公報提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首次將“監察機關”與人大、政府、司法機關并列,預示著一場影響深遠的改革即將到來。

          [責任編輯: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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