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關系所有人的重大產權問題 中央有了新說法

          2016-11-28 09:02:06 來源: 中國經濟報

          0瀏覽 評論0

          原標題: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8個關系所有人的重大問題,中央有了新說法

          據新華網11月27日消息,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該文件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進行了全面部署。其中涉及的諸多內容,比如住宅70年產權到期后的問題,比如私有財產的保護問題等,既和擁有億萬財富的企業家有關,也與普通的工薪階層有關。

          中央頂層設計解決八大產權問題

          作為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意見》為解決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產權問題明確了方向。

          1、非公有產權保護弱于國有產權保護:堅持平等保護

          由于歷史原因,存在一些法律制度對不同所有制產權保護不夠同等,對非公有產權保護弱于對公有特別是國有產權保護,出現因所有制主體身份不同而同罪異罰或異罪異罰現象。

          平等保護是產權保護的重要原則。《意見》明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加快推進民法典編纂工作。健全以企業組織形式和出資人承擔責任方式為主的市場主體法律制度,統籌研究清理、廢止按照所有制不同類型制定的市場主體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大對非公有財產的刑法保護力度。

          “很多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都是首次出現,力度空前,對于平等保護各類產權尤其是加強非公有產權保護意義重大。”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銀溫泉說。

          2、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過去的經營不規范問題: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

          長期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一些違規經營甚至涉嫌違法行為。特別是一旦企業涉案,容易“新賬舊賬一起算”。對此一些民營企業憂心忡忡,甚至影響投資意愿。

          《意見》指出,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說,中央明確歷史、辯證地看待過去的不規范行為,給民營企業家吃下“定心丸”,有利于他們安心投資、生活。

          3、涉案財產處置隨意牽連合法財產:依法慎重采取強制措施

          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受到侵犯,執法司法不夠規范是一個重要原因。比如,不管企業涉案性質輕重,一旦涉案動輒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造成企業正常經營無法進行,甚至破產倒閉;處理涉案財物時擴大范圍,混淆企業法人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混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混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等。

          《意見》提出,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并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的界限,防范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防止選擇性司法。

          常鵬翱說,這些措施旨在穩定社會基本財產秩序,督促公權力依法行為,充分體現了國家對企業、個人合法財產權的嚴格保護。應盡快形成具體辦法,使其成為行政實踐和司法實踐。

          4、“新官不理舊賬”: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連續,“新官不理舊賬”,有的甚至招商引資時“敲鑼打鼓”,項目上馬后“關門打狗”;有的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極端的甚至將外來投資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視作“打土豪”的對象;有的調整規劃采取行政強制性措施,不給予企業必要的搬遷補償費用。

          《意見》明確,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兌現向社會及行政相對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因違約毀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說,政府是公權力的代表,強調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對于約束政府行為,維護人民權利意義重大。

          5、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研究后續期法律安排

          8個關系所有人的重大產權問題 中央有了新說法

          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房子還是你的嗎?隨著越來越多的百姓擁有屬于自己的房產,這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

          《意見》明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

          孫憲忠認為,關鍵意義在于中央明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導向,即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責任編輯:陳健]

          參與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