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計生部門疑為卡超生落戶 向公安“贊助”
2014-05-19 11:45:54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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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縣委縣政府網站上刊登的該縣近年計生工作報告。網站截圖
圖為修水縣公安局。新京報首席記者 關慶豐 攝
近日,新京報得到舉報稱,江西省修水縣人口計生委為征收社會撫養費,向縣公安局支付費用,讓公安拒絕給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超生嬰兒上戶口。
據稱,根據修水縣人口計生委與縣公安局的“協議”,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會撫養費后,給予縣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戶費”。該縣鄉鎮計生辦向公安部門劃撥“上戶費”多達100余萬元,數年達到數百萬元。
新京報記者對此進行調查,有關負責人士表示,“協議并不存在”,鄉鎮向公安撥付“帶有贊助性質”的經費,已經持續多年。
該縣一年征收社會撫養費超過2000萬元,這些費用在上繳之后,約80%被返還鄉鎮。在一些地方,近一半的計生經費用來支付勞務費和計生干部薪酬福利。
修水縣委宣傳部昨晚11時回復稱,相關調查已經啟動,“鄉鎮多,所以紀委調查要時間”。
新京報首席記者 關慶豐 江西修水報道
因為沒繳納社會撫養費,修水縣白嶺鎮村民冷雪梅(化名)的兩個孫子至今沒能上戶口。兩個孫子一個兩歲,一個剛滿一周歲,均為超生。
這是一個典型的留守家庭,孩子的父母都在廣東打工。奶奶冷雪梅,為孫子跑“戶口”屢屢碰壁。
她回憶,到鎮上的派出所給孫子上戶口,民警一聽說是計劃外生育,就讓她先去趟鎮計生辦。鎮計生辦工作人員的態度很明確,必須交齊社會撫養費才能上戶口。
“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
記者從修水縣公安局辦事大廳獲悉,該縣新生兒落戶與計生政策掛鉤。這意味著計劃外生育的嬰兒必須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后,憑繳費證明才能順利落戶。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冷雪梅給兩個超生孫子上戶口,需要繳納近30000元。
記者在修水縣城以及白嶺鎮、何市鎮、黃龍鄉等鄉鎮咨詢戶籍民警,得到了相同的回復:超生嬰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不能上戶口。
當地一名知情人稱,公安在超生兒上戶環節嚴格把關,年終可從各鄉鎮獲得“抽成”。
一張2012年初的“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顯示,修水縣一個鄉鎮計生辦向縣公安局支付一萬余元,賬面名義是“撥款”,收據左下角收款單位處蓋有“修水縣公安局財務專用章”。
這張收據上有一句手寫備注:“根據縣計生委與縣公安局協議,每個計外對象付200元上戶費”,簽字署名為該鄉鎮主管領導。
上述知情人說,所謂的“上戶費”,相當于計生部門給公安的好處,公安幫計生“卡”超生兒上戶,計生給公安一定的提成,這樣公安才有把關的動力。
除此之外,記者拿到多張縣公安局的收款收據,備注中均標明是“計劃生育款”,付款單位為下轄鄉鎮,票據的證明人為鄉鎮計生干部。
其中時間為今年年初的一張收據顯示,縣公安局收取計生款近5萬元。
收據還顯示,除了鄉鎮向縣公安局撥付“上戶費”,縣計生委也會為鄉鎮代扣“上戶費”交給縣公安局。
據某鄉鎮計生干部介紹,收款收據均為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由鄉鎮財政所保留,另外兩聯應保存在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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